各单位、有关教师:
根据科技部关于开展2017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408号)和宁波市科技局通知,现就做好2017年我校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本次我校申报类别为: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重点领域创新团队。
二、申报条件
1. 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品行端正。
——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企业科技人才可不受职称限制,并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在所在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开发工作。
——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
为海外引进人才的,须已回国工作2年以上(2016年3月9日前回国,以与用人单位签署的正式工作协议或合同为准),并保证在今后5年内每年在国内工作9个月以上。
2. 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应具备以下条件。
——团队研究方向符合国家、行业重点发展需求。
——团队承担重大科研项目或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的重点研发任务,有明确的研发目标和发展规划。
——团队创新业绩突出,研发水平居行业或领域前列,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
——团队结构稳定、合理,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不超过15人,可跨单位协作。
——团队负责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同时符合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其他基本条件。
三、推荐名额和申报要求
(一)推荐名额:我校向科技局推荐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3名,重点领域创新团队1个。各单位推荐名额一般不多于1名。
(二)申报要求
1.已入选推进计划的和连续申报2次未入选的,本年度不再申报。
2.同一申报对象只能通过一个渠道推荐申报推进计划1个类别项目。
四、申报推荐程序
学校内部按以下程序做好申报推荐工作:个人(或团队)申报、各单位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内网公示、征求纪检监察意见、学校审定推荐。
五、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一)校内申报时,请填写“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推荐表(样表)”或重点领域创新团队推荐表(样表),样表见附件。报送纸质材料一式1份和电子文档1份,内容应一致。
(二)向市科技局推荐时,需登录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program.most.gov.cn)实行网上统一申报,并将申报材料打印一式三份。
(三)请各单位于2018年1月12日16:00前将申报材料(样表)报给人事处安中405室
联系人:张晓萍 联系电话:88836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 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推荐表(样表)
2. 重点领域创新团队推荐表(样表)
人事处
2018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