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今年暑期,全校各学院分团委紧密围绕“永远跟党走,青春献祖国”的实践主题,结合建党90周年、希望工程开展20周年及建校25周年的契机,根据各自专业特点,组织实践团队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广泛开展以理论宣讲、文艺演出、生态环保、支教扶贫、法律援助、医疗卫生服务、社会体验、哲学社会科学社会调查、科技创新项目重点攻关研究等为主要内容的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在实践中展示了青年的爱国情操、凸显了青年的责任意识、培养了青年的社会洞察力、提升了青年的知识技能。各类社会实践活动为构建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了贡献,受到了当地干部群众的好评,展示了宁大学子的良好素质和精神风貌,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根据《宁波大学学生社会实践工作考核办法》的相关评选条件,经各学院分团委申报,学校学生社会实践工作领导小组授权校团委组织召开评审会进行民主评审和考核,报学校党委审核同意,并经公示,确定以下集体和个人获得2011年宁波大学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校级各类先进。校团委号召全校青年学生刻苦学习、努力实践,以饱满的热情、扎实的成绩,为我校建设国内一流地方综合性大学贡献力量。艺术学院具体获奖名单如下:
艺术学院:
1、艺术学院“艺传天下”暑期社会实践团队
2、“艺心支教”—赴勤勇社区实践小分队
3、“艺心支教” 清水浦爱心支教小分队
4、艺术学院赴万安文化家园----情满家园,爱在万安小分队
艺术学院(22人):
叶肖园 |
宋丽丽 |
谌孜妍 |
孙 赟 |
钱 泳 |
胡玉苗 |
陈淑婕 |
柳梦琦 |
李重辰 |
王 倩 |
蔡慧卿 |
俞 蕊 |
曹文阅 |
赵寒玉 |
孙 露 |
陶 情 |
高慧乐 |
钱 静 |
武瑞恩 |
张博博 |
李明萌 |
徐宾粟 |
宁波大学暑期社会实践工作领导小组
(团委代章)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主题词:表彰 社会实践 先进 通知
抄送: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团省委学校部
共青团宁波大学委员会 2011年11月1日印
另,请暑期社会实践各位组长于本月9号之前上交相关发票,可报销的2011年发票类型为:1、家家乐超市发票(抬头为宁波大学,内容为笔、橡皮或本子);2、往返程汽车、火车票,往返时间间隔不超过4天;3、公交IC卡充值发票;4、打的票(切勿联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