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各位同学:
2012年宁波大学五四大合唱创新学分汇总(艺术学院部分)附件一,请同学们仔细核对姓名、学号、分数,有误需要修改的请联系学工办郑老师87600446。本次分数申请遵循“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如有同学同时参与两个学院的合唱活动,则只能申请一次创新学分(就高申请)。
公示时间:6月1日--6月3日
下载附件(附件一艺术学院部分)
艺术学院分团委
201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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