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校团委: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积极推进文化强省建设,打响浙江青年文化行动品牌,按照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青年的要求。团省委联合新浪浙江、浙江传媒学院等单位决定举办“中国(浙江)首届青年微电影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共青团浙江省委、新浪浙江、浙江传媒学院
二、承办单位
青年时报、杭州大学生创业联盟
三、大赛主题
“五彩·中国(浙江)青年微电影大赛”将分为五大色彩主题赛区:
红色赛区主题:激情、活力、行动
绿色赛区主题:旅游、生态、健康
蓝色赛区主题:经济、发展、社会
紫色赛区主题:时尚、品质、艺术
橙色赛区主题:消费、美食、生活
四、活动时间
1、作品海选阶段:5月底-9月15日
2、作品评奖阶段:9月15日-9月30日(初评);10月初-10月中旬(复评)
3、大赛颁奖阶段:10月底
五、大赛评选方式
大赛主委会将征集著名导演、演员、教授及广大网民等组成评审团参与作品评审。
六、参赛方法
1、登陆官方网站:新浪浙江“中国(浙江)首届青年微电影大赛”专题报名区报名。网址://zj.sina.com.cn/news/wdy/
2、登陆新浪微博:编辑#五彩微电影#+一句话介绍作品+链接,发布微博即可参赛。投稿的微博帐号请绑定手机号。
七、奖项设置
1、年度最佳微电影奖,奖金50000元。
2、色彩主题赛区分别设置分赛区冠军奖1名,奖金10000元;分赛区亚军奖2名,价值3000元奖品;分赛区季军奖3名,价值1000元奖品。
3、其他特别奖项
(1)政府公益大奖:5名。
(2)评论奖:100名。
八、参赛作品要求
1、参赛视频作品片长在15分钟之内;作品内容必须积极健康向上,无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内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所有原创作品不论作者地域均可参赛。
2、投稿作品仅限于2012年5月底-9月15日投稿在“五彩•中国(浙江)首届青年微电影大赛”的作品。
3、参赛作品必须由参赛者本人原创,参赛者应确认拥有作品著作权。
4、本次活动有五大单元的比赛,参赛者报名时选择对应的单元后,即不可更改。
5、严禁剽窃、抄袭。关于剽窃、抄袭的具体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
九、版权归属
1、大赛组委会有权对全部参赛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对外推广,包括但不限于集结出版、网络视频短剧脚本改编及播放,作者享有署名权。
2、本次大赛组委会及合作方享有所有获奖作品的手持阅读器终端版权使用权。
3、本次大赛组委会及合作方享有所有获奖作品的影视改编权及其他入围作品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影视改编权。
十、工作要求
1、本次大赛是我省推进青年文化行动的重要活动,望各高校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参赛。
2、各高校团委需落实1名专人作为大赛联络员,组织青年积极参加本次大赛。联络员姓名、职务、联系方式请于6月1日前报团省委宣传部。
团省委宣传部联系人:陶梁梁;联系电话:0571—87051480,传真:0571-85060620。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中国(浙江)首届青年微电影大赛联络员登记表
共青团浙江省委
二O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