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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本科类)预申报通知

2021年04月20日 13:28  点击:[]

各学院、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我校将开展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本科类)预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符合其中之一)

1.近两届宁波市教学成果奖一等奖获奖成果(本科类);

2.近两届宁波大学教学成果奖一等奖获奖成果(本科类);

3.2019年立项的宁波大学高级别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本科类)。

二、申报要求

1.各学院本科类与研究生类教学成果奖遴选报名合计限报一项(全校综合性成果除外)。

2.请各成果负责人填写《2021年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报名表》(见附件),学院审核盖章后于422日前送教务处,并发电子稿至[email protected]。全校综合性成果的负责人直接报送教务处。

3.如不参加本次预申报,后续将不再补申报资格。

4.经教务处初审后,将组织报名成功的成果进行遴选工作。

   三、联系人

王海燕(黄陈月莉楼202室,电话888235)。



附件:2021年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报名表


教务处

 202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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