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B类学科竞赛项目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学科竞赛在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合作意识、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且根据《宁波大学学生学科竞赛管理规定》宁大政〔2014〕86号)文件竞赛,现将2015年B类学科竞赛项目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已认定立项的B类学科竞赛项目
根据《关于宁波大学B类学科竞赛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全部赛事结束后,各竞赛负责人应将竞赛工作总结、赛事成绩文件、学科竞赛获奖成绩证书电子扫描件等整套资料报教务处存档。
对于2015年即将开始的赛事,在开展前向教务处提交赛事主办单位的正式通知等文件,同时提交参赛方案。
请还未上交以上材料的各竞赛负责人务必与4月15日(周三)16:00之前发邮件至[email protected];对于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上交材料的已立项的B类学科项目,该竞赛的获奖情况不再纳入对各学院年度专项目标考核的指标,及依据竞赛获奖等级对指导教师给予奖励和工作量,且该类项目也不再纳入下一年度B类学科竞赛项目。
二、申报新的B类学科竞赛项目
1、2014年已经立项的B类学科竞赛项目不需要重新申报;
2、新申报项目,要选择在行业范围内具有一定影响力和认可度,奖项评比规范,参与高校范围广,同时学生参与度高,受益面大的竞赛项目;
3、学校在组织专家审定时,将支持有学院为依托,有必要的训练场地和实验条件,且有明确的负责人和健全的组织机构的竞赛项目。每个学院申报的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项。各学院应成立竞赛管理工作小组,对本院申报的B类学科竞赛项目进行遴选和把关;
4、凡审定通过的B类学科竞赛项目,各相关学院要提前准备,积极组织和指导学生参赛。赛事开展前向教务处提交赛事主办单位的正式通知等文件,同时提交参赛方案。全部赛事结束后,各相关院系应将竞赛工作总结、赛事成绩文件、学科竞赛获奖成绩证书复印件等整套资料报教务处存档;
5、审定通过的B类学科竞赛项目,学校会将该竞赛的获奖情况作为各学院年度专项目标考核的指标,及依据竞赛获奖等级给予指导教师一定的奖励,具体奖励标准根据《宁波大学学生学科竞赛管理规定》(宁大政〔2014〕86号)文件规定执行;
6、请学院认真完成以上工作,填写《宁波大学B类学科竞赛项目立项申报表》(见附件),在4月17日(周五)16:00前将电子稿发至([email protected]),纸质文档学院主管领导签字且加盖学院章交到黄陈月莉楼210(联系人:葛翔;联系电话:888406)。
宁波大学教务处
201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