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进一步加强学习纪律,净化学习风气,在全院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现将学风建设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考勤制度。各班级必须指定专人对班级每天的到课情况进行考勤,并于次日上午将考勤情况上报学工办。各班考勤负责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如实记录,如发现虚报、瞒报现象,将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并减少该班级的评奖评优名额。
二、严格请假制度。学生因病、因事不能正常上课(包括必须参加的活动、会议等),事先必须向学院请假。3天以下向学工办请假,3天及以上向学院分管领导请假。请假不得“先斩后奏”,必须提前到学工办填写请假条,办理请假手续。病假须附病历或医院证明,请假期满应及时销假并返校上课。
三、加强学风督查。学院将加强学风检查制度,不定期地对各班的到课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在全院予以通报。对抽查过程中发现的到课率较差的班级,学院将实行重点督查,对其进行反复检查。
四、加大处理力度。对于在学院检查中和班级考勤中查到的上课迟到、旷课的学生,学院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全院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同时与非学业因素考核、评奖评优、推优入党等环节挂钩。
艺术学院学工办
2011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