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一线专职辅导员第八轮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配合学校做好第八轮岗位聘任工作,平稳推进学生工作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做好非教学科研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现将一线专职辅导员第八轮岗位聘任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聘岗条件
聘任辅导员岗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德才兼备,乐于奉献,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
2.中共正式党员;
3.全校事业在编人员;
4.除原在岗辅导员外,其他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除原在岗辅导员外,其他要求具有研究生学历且硕士以上学位;
6.大学或研究生期间有学生干部经历;
7.具有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宽口径知识储备,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能力和调查研究能力。
二、聘岗原则
1.保持辅导员队伍相对稳定。严格落实《中共宁波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宁大党〔2022〕51号)的有关规定,辅导员在岗工作满4年方可转聘到学校其他岗位。
2.促进辅导员队伍有序流动。凡符合主管岗位聘任条件的辅导员转聘至其他学院的主管岗位继续担任辅导员,原则上需尊重辅导员个人发展意愿。为保持学生工作连续性和稳定性,辅导员缺岗一半以上的学院,该学院辅导员原则上不予转聘至其他学院的同职级辅导员岗位。按校区招聘的辅导员工作未满4年校区间不流动。
3.符合条件的辅导员转聘到学校其他非辅导员岗位或转聘到其他学院继续担任辅导员,须向学院党委(总支)提出转岗申请,填写转岗申请表经学院审批后报学校党委学工部审批。
4.校内其他岗位人员有意向转聘到学院担任辅导员的,由学院初试审核,由党委学工部统一安排面试,并最终确定人选。
5.辅导员一般聘任在专业技术岗(学生思政或教师系列的其他学科),纳入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同时,可根据学校管理岗位聘任、晋级等有关条件规定,竞聘或晋升相应的管理岗位等级;其聘任在专职辅导员年限,可同时计入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的年限。
三、时间安排
1.5月26-28日,符合条件的辅导员拟转聘至学校其他非辅导员岗位的或转聘到其他学院继续担任辅导员,填写《宁波大学第八轮岗位聘任辅导员转岗申请表》(附件2),经学院审核同意后于5月29日上午11点前报学校党委学工部(黄庆苗楼413办公室)审批,学工部审批同意后方可填写学校岗位聘任应聘表。
2.5月26-30日,一线专职辅导员填写《第八轮岗位聘任应聘表(辅导员、党务)》(附件1),并递交到岗位所在学院。
3.5月29-30日,校内其他岗位中有意向转聘辅导员的人员填写《第八轮岗位聘任应聘表(辅导员、党务)》(附件1)并递交到应聘岗位所在学院。各学院组织面试初审,并于5月31日上午11点前将通过初审名单报学工部,5月31日下午14:00,党委学工部对学院初审同意的转聘辅导员人选统一组织面试工作。
4.6月1日11:00前,各学院报送第八轮一线专职辅导员岗位拟聘人员信息表(附件3)至党委学工部,纸质版交至黄庆苗楼41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fdy@imdianjing88.com。
5.6月2日,党委学工部确定第八轮一线专职辅导员岗位拟聘人选后报人事处。
联系人:张海华,888286;毛璇,888802。
附件1:宁波大学第八轮岗位聘任应聘表(辅导员、党务)
附件2:宁波大学第八轮岗位聘任辅导员转岗申请表
附件3:各学院第八轮一线专职辅导员岗位拟聘人员信息表
党委学工部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