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2011年度学生科研项目报销正在进行中,请注意收集相应发票类型,注意发票额度以及抬头。
(1)发票抬头必须为宁波大学;
(2)每张发票金额上限为800元整;
(3)发票内容可为:笔、本子、橡皮;打印、复印;出租车发票;公交IC卡充值发票;往返火车票、汽车票(往返时间不长于5日,且为非节假日往返)
(4)联号发票不可报销(如尾号为3333,3334的两张发票不可一起报销)
(5)本次报销的科研项目包括2011年SRIP项目,新苗人才项目,科研储备项目。(报账主体为09级学生)
报销截止时间为3月28日下午3点前,请各项目负责人将发票整理好交到厚德楼411学工办郑老师处,逾期不候。
共青团艺术学院委员会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