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经过自我申请、学院审核、学院创业基金评比小组现场打分评定,2012年度宁波大学艺术学院“创业先锋基金”评比结果公示如下
一等奖(1个):酉尚设计团队,奖励3000元;
二等奖(1个):宁波海曙尤派装饰有限责任公司团队,奖励2000元;
三等奖(1个):宁波优点品牌设计事务所团队,奖励1000元。
如对以上评选结果有异议,请于2012年11月16日下午16:00前向学工办反映,受理电话:87600806或87600446,地址:厚德楼401/411办公室。E-mail:[email protected]。
艺术学院学工办
201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