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宁波大学2013年度SRIP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培养创新型人才,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丰富学生科技创新成果,促进学生科研活动的开展,根据《宁波大学关于加强本、专科学生科研工作的若干意见》(宁大政〔2010〕176号)的相关精神和学校学生科技创新工作整体部署,2013年宁波大学“大学生科研创新计划”(Student Research and Innovation Program,下文简称校级SRIP)项目的申报立项工作将于即日正式启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对象
宁波大学在籍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均可在教师指导下申报本项目课题,其中各学院以研究生为课题负责人的立项数不超过总立项数的20%。
二、项目类型
1. 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限本、专科生申报);
2. 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
3. 科技发明制作。
科技制作A类: 指科技含量较高、能对相关行业发展产生积极影响的创造发明。
科技制作B类: 实用价值高、市场潜力大、易于推广使用的小发明、小制作。
4.创业计划类项目。
三、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需经学院、学校两级评审。
1、学院评审
院团委将根据2012年12月新苗计划申报评审顺序、选题立意以及材料完整详尽程度确定申报项目。(已拟推报成功新苗计划的项目原则上不参评SRIP项目)。
2、学校评审
校团委将根据学院推荐情况,组织评审确定2013年度校级SRIP重点资助项目、一般资助项目和立项不资助项目。
四、注意事项
按照《宁波大学学生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2013年立项的SRIP重点项目,将作为2014年新苗人才计划的主要推荐项目,请各学院合理安排学院重点推荐项目的成员组成。
五、相关要求
1. 宁波大学校级SRIP项目参与研究人员不得多于5人,指导老师不多于2人。
2. 2013年度SRIP项目研究时间为2013年4月至2014年3月。若确因研究需要,需延长时间的,需在申请表中注明,但一般不得迟于2014年6月结题。
3. 重点资助项目原则上需发表一篇及以上相关研究论文或获得专利授权。
4. 创业计划类项目结题时须提交完整的创业计划书或创业项目实际运营情况报告。
5. 其他相关管理规定及2013年各学院申报项目分配数计算办法请参见《宁波大学学生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及《宁波大学“大学生科研创新计划(SRIP)”管理办法(修订)》。
院团委
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三日
下载附件(大学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