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校团委本年度暑期社会实践的相关精神及要求,现将我院进行2011年暑期社会实践评比展示会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和评选条件
1.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
评选对象:我院学生组织的暑期社会实践服务团(队)。
评比条件:开展的社会实践活动准备充分,主题突出,内容丰富,效果明显;服务团(队)成员表现出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团结奉献的精神,配备实践指导教师;实践活动获得良好的社会效应,有一定量的新闻报道。
2.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
评选对象:我院今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参加者和组织者。
评比条件:参与者须全程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工作踏实主动,态度积极端正,能对当地作出一定的实际贡献;若是活动组织者,必须指导思想明确,协调能力突出,活动组织周密,团队成效显著。2011年宁波大学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中,艺术学院名额为22名,请各小组推选1名候选人,填写相关表格。(详见附件)
3.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基地
评选对象:学院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服务的县(市)区镇、村,企事业单位、城市社区和学校基地等。
评比条件:已连续为学院提供实践基地服务两年以上,并与学院建立了长期稳定的联系,有书面协议;学院在实践基地开展了具体的服务项目,有一定规模,并形成特色;实践活动受到实践地党政团的大力支持和群众的普遍欢迎,取得了有利于单位发展和地方建设的实际成果。
以上三项评比相关表格请见附件,纸质稿、电子稿材料一式一份于9月7日上午10点之前上交到院分团委实践部袁峡飞同学处,邮箱:[email protected].
三、评比办法
根据实际情况,今年的评比工作采取现场评审会和书面评审两种方式结合起来进行。
现场评审会主要评审院级优秀团队,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申报校级、市级优秀团队的队伍。定于9月8日(周四)召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参评队伍准备不超过3分钟的PPT或者电子书演示和讲解 。
做好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总结表彰和推荐工作,对巩固活动成果,扩大活动影响,促进活动深化发展,使更多青年学生从中受到教育,具有重要意义。各暑期社会实践小分队要高度重视,把握进度,按时保质保量地做好这项工作。请参与暑期社会实践的各位同学认真参与评比展示活动,相关学分申请请静等校团委相关通知
联 系 人:郑乐 袁峡飞 联系电话: 87600446 553223
201193184700.doc(附件)
共青团宁波大学艺术学院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