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艺术学院第一次团员暨学生代表大会
会议须知
一、全体代表要自觉遵守大会的各项规定,认真履行民主权利,努力完成大会的各项任务。
二、各位代表要准时参加大会的各项活动,在入场时,要佩戴校徽和团徽,并随带钢笔或圆珠笔,不迟到,不早退。
三、会议期间一般不准请假,代表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席大会,必须向代表团团长提出并附上书面请假条,并得到大会主席团批准。
四、非代表的记者入场采访必须报经大会宣传组组长批准并佩戴记者证。
五、大会发的文件、资料请妥善保管。文件、资料如有遗失,应立即报告代表团团长和大会筹委会。
六、会场内禁止使用移动电话,携带手机、小灵通的代表入场前应提前关机或者将其调至振动状态。
七、各位代表应顾全大局,互相尊重,团结互助,讲究文明礼貌,遵守会场纪律,保持会场清洁,爱护公物,注意环境卫生。
附 :代表名单以及联系方式

请各位代表于12点20分准时出席艺术学院第一次团员暨学生代表大会预备会议,地点西区小音乐厅。如遇不可抗因素请假,请致电635109学工办郑乐老师,并提交书面请假材料,否则,视为旷课处理。
艺术学院第一次团员暨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委员会
2011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