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因教务管理系统尚处于系统升级状态,为确保2008级毕业生创新学分认定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宁波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将开展各类创新学分认定的各项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认定范围
《宁波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学分认定管理规定》中属团委认定范畴的创新学分、素质学分。
二、认定程序
1.学生申请:学生以班级为单位提交学分认定申请,并将佐证材料的复印件交所在学院分团委;
2.学院汇总:各学院分团委进行信息校对工作,按照各项学分类别将学生信息进行统计、汇总,登记相应学分并填写附件一,请学生个人核对并签字;
注:本次我院分团委负责申请的学分类型包括以下几类:
1、各类学术期刊发表;
2、省大学生合唱节、艺术节获奖;
3、各类发明专利、学生SRIP、省基金、新苗等课题;
具体分数请参照《宁波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工作指导手册(2011版)》进行申报。
请我院08级各团支部团支书于3月12日上午10点之前将纸质稿以及相关佐证材料交到分团委科宣部吕倩雯同学处684152。
201236115653.xls(08级创新学分、素质学分汇总表)
共青团艺术学院委员会
二零一二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