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微博宣传工作
请各小队长建立新浪微博,进行微博互动。微博名为“宁大艺院+小分队具体名称”。并上报相应的账号以及密码,以便学院进行相关审核。
要求:
1、 活动期间,必须每天至少发一条微博,并且在发送之前必须由小分队队长进行审核。
2、 “#2012年宁波大学暑期社会实践#”+微博具体内容,并@ 宁大艺院青年。
3、校级重点团队“艺传天下实践团”下属各小分队同时开通腾讯微博,发送微博加“#2012年宁波大学暑期社会实践#”,并@宁大青年、@浙江团省委学校部、@宁波市学生联合会
二、 暑期社会实践通讯工作
1、每个小分队每天发送实践通讯稿1篇(600字),典型照片3张,于每晚8点之前 打包发送 至[email protected]记者团团长王艺锦处(6月29日开始)。10天共计通讯稿10篇,照片30张。将打包后的文件重命名为某某小分队+某某时间+某某具体活动的形式)。学院分团委在暑期社会实践结束后会对各支实践小分队进行审核,并将信息工作分数统计入各小分队的实践分数当中去。
2、请各分队积极利用各个基地的相关资源,尽量加大本队伍的暑期社会实践工作的曝光度。可联系宁波电视台、宁波日报、宁波晚报、都市快报、现代金报以及各个区的相关媒体。力求每个队伍都能上报被报道。
三、 暑期社会实践安全工作
请每个小分队队长于每日晚上8点之前发送安全短信至分团委青志协会会长钱泳529926,如有紧急突发事件请在第一时间电话郑老师635109进行联系。
四、暑期社会实践评比工作
根据校团委本年度暑期社会实践的相关精神及要求,我院将在9月份进行2012年暑期社会实践评比展示会,请各小分队上交暑期社会实践评比材料册一本以及活动记录本一本,并准备5分钟的PPT评比展示。届时将根据各个小分队的实践工作开展情况以及答辩情况进行打分与排名,根据排名情况上报相应的省市校级优秀团队的备选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