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2013年暑期社会实践各小组报销额度已经发布,请及时关注,请各位组长于本周五(27日)下午三点之前将发票凑齐上交学工办郑老师处,逾期不候。
请注意收集相应发票类型,注意发票额度以及抬头。
(1)发票抬头必须为宁波大学;
(2)每张发票金额上限为200元整;
(3)发票内容可为:笔、本子、橡皮;打印、复印;出租车(打的)发票;
公交IC卡充值发票;移动话费充值发票
注: 绝对不可开内容为“办公用品”的发票,内容必须细化到笔、本子、橡皮。
(4)联号发票不可报销(如尾号为3333,3334的两张发票不可一起报销)
院团委
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