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宁波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宁大政〔2020〕112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现就我院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与比例
本次优秀毕业生评选分为校级优秀毕业生和省级优秀毕业生两类。其中,校级优秀毕业生按不超过学校毕业生总数的15%评选;省级优秀本科毕业生按不超过本科毕业生总数的4.5%比例评选,省级研究生优秀毕业生按不超过研究生毕业生总数的5%比例评选。各班级名额分配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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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各班级名额分配 |
班级 |
校优名额 |
省优名额 |
2020级音乐学(师范)1班 |
13 |
4 |
2020级音乐学(师范)2班 |
21级音乐学研究生班 |
4 |
1 |
二、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参评学生必须是宁波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和研究生,且须能同时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二)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请参照《宁波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第八条。其中第六条参评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学生须具备以下条件:(二)身体素质良好,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及以上等级(免测学生除外)。良好及以上等级的认定为:大学体测总评成绩为良好及以上或毕业年级(大四或大五)体测成绩为良好及以上。
(三)省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在校级优秀毕业生评定的基础上产生。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参照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
三、评选程序和日程
(一)成立班级评议小组,班主任任组长,班组评议小组由班主任、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和学生代表组成,其中非班委成员学生代表人数不少于班组评议小组成员总人数的1/3;
(二)学生申报。12月1日至12月5日,学生根据个人条件、学院制定的优秀毕业生评选实施细则,填写申报表双面打印一式两份(附件1、2)。
(三)班级评议。12月6日至12月11日,各班级根据学校文件制定相应实施细则,在评选过程中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宁缺毋滥”和“优中选优”原则,做到评选条件公开、评选名额公开、评选程序公开和评选结果公开,实行班级和学院二级公示制度,班级评议确定拟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推荐顺序填写汇总表(附件3、4),报送电竞博彩
学工办331油梅香老师处。
(四)学院评审并公示。12月12日至12月17日,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院制定的优秀毕业生评选实施细则进行评审,确定拟推荐名单,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学校审核。
(五)学校审核。各学院于12月18日前,将评选结果分别报送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本科生)与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经学校审核后,拟定校级优秀毕业生名单和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推选学生经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评选资格,名额不予增补。
(六)学校公示报送。2023年12月26日至12月30日左右会进行学校公示。根据公示结果,确定校级优秀毕业生名单和拟定省级优秀毕业生名单并报送浙江省教育厅。公示无异议,学校提供校级优秀毕业生证明、省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证明。若省级优秀毕业生名额有增减,则根据推荐名额顺次增减。
四、注意事项
(一)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报浙江省教育厅审批,最终评选名单以省教育厅发文为准。
(二)申报材料时,需将相应的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双面打印一式两份(附件1、2),每个学生的纸质版申报表后附上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1份;班长将校优、省优汇总表各一份(附件3、4)纸质版交至电竞博彩
学工办油老师,校优、省优汇总表电子版发送[email protected]。
(三)2023年度获得奖学金、荣誉奖但未领取到证书的可由学院统一做一份证明文件(加盖学院公章)。
(四)获奖学生中,凡发现有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等行为、毕业前受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达不到毕业或授予学位要求的学生,学校将撤销其荣誉,收回已发的证书。
(五)学工办负责学院评选活动的过程控制和指导监督,并在评选期间设立咨询、投诉信箱和电话,受理学生的咨询与投诉。
(六)联系方式
电话:17815626596
联系人:油梅香
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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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办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