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宁波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省、市政府有关评选国家奖、助学金文件精神和《宁波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宁大政〔2021〕45号)的相关规定,开展2021-2022学年电竞博彩
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退役复学奖学金、特等奖学金和捐赠奖学金评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级、21级、22级音乐学(师范)专业中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评选条件
1.国家奖学金及国家励志奖学金参看《宁波大学“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附件 1)和宁大政〔2021〕45号《宁波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附件2)。
2.学校奖学金及捐赠奖学金具体评选条件参看宁大政〔2021〕45号《宁波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附件2)。
3.退役复学奖学金具体评选条件参看宁大政〔2021〕43号《宁波大学退役复学学生专项奖学金评定办法》(附件3)。
三、评选名额和奖励标准
1.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类 别 |
奖学金金额 |
获奖学生名额 |
国家奖学金 |
每人8000元 |
1名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每人5000元 |
5名 |
2.浙江省政府奖学金
类 别 |
奖学金金额 |
获奖学生名额 |
浙江省政府奖学金 |
每人6000元 |
13名 |
3.学校奖学金
类 别 |
奖学金金额 |
获奖学生比例 |
特等奖学金 |
每人5000元 |
1% |
一等奖学金 |
每人2000元 |
2% |
二等奖学金 |
每人1000元 |
6% |
三等奖学金 |
每人500元 |
18% |
4.捐赠奖学金
类 别 |
奖学金金额 |
获奖学生名额 |
方逸华奖学金 |
每人8000元 |
3名 |
毛子水先生清寒优秀奖学金 |
每人2000元 |
1名 |
5.退役复学奖学金
类 别 |
奖学金金额 |
获奖学生比例 |
特等奖学金 |
每人5000元 |
无名额限制 |
一等奖学金 |
每人2000元 |
无名额限制 |
二等奖学金 |
每人1000元 |
无名额限制 |
三等奖学金 |
每人500元 |
无名额限制 |
各类型奖学金分配具体名额详见附件18
四、评选程序和日程
(一)国家奖学金评选程序和日程
1.国家奖学金采用先线下申报,审核通过后线上填报。
2.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本人上学年的综合表现且有意向申报的同学请下载电子版《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严格按照《国家奖助学金申报材料填写说明》(附件5)认真如实地进行填写,10月5日下午16:00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申请表提交学院学工办。
纸质版要求: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须严格按照要求参考样表(附件6)填写,除签名外请填写后打印(一式两份双面打印,正反面打印在一张纸上);纸质版《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佐证材料于10月5日下午16:00前提交至电竞博彩
331学工办油老师处.
电子版提交:《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附件7)(与纸质版内容一致,签名可空缺)于10月5日下午16:00前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3.10月6日,学院将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拟定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并在全院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同时在书面申请表和电子申请表格上签署意见,于10月10日前连同《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送交学生发展与服务处。
(二)国家励志、省政府奖学金评选程序和日程
1.10月11日-10月13日
个人申请:学生根据本人表现,对照评奖条件,填报《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8)、《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9)及《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10)、《2022-2023学年普通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备案表》(附件11)。
班级汇总:申请人按照《国家奖助学金申报材料填写说明》(附件5)填报《个人申请表》(纸质稿)和《汇总表》(电子稿)上交班级奖学金评议小组。班级评议小组将所有申请信息汇总在《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10)和《2022-2023学年普通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备案表》(附件11)上。
2.10月13日-10月15日
班级审核及公示:以班级为单位,审核申请者奖学金评定资格(非学业因素、体测成绩、GPA成绩、综合成绩排名等),报班主任审核认定。审核无误后将申请名单在班级内公示一天,接受班级成员的监督。如有异议,在征得班级评议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
3.10月15号
公示结束后,班长需将《个人申请表》、《汇总表》和相关材料纸质稿在10月15号前交学工办(电竞博彩
331油梅香老师)。《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有一份不符合样表(附件12)、《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样》(附件13)的全班材料退回。成功上交纸质稿后以班级为单位用“班级名+对应奖学金+共X人”的方式命名《汇总表》发送至指定邮箱youmeixiang@nbu.edu.cn。
4.10月16号-10月18号
学院公示: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本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拟推荐名单并公示,请公示名单中的同学完成网上申请。
(三)学校、捐赠和退役复学奖学金评选程序和日程
1. 10月14日-10月16日
个人申请:学生根据本人表现,对照评奖条件,填报《学校、捐赠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4)及《学院申报奖学金汇总表》(附件15)和《宁波大学捐赠奖学金汇总表》(附件16)。
班级汇总:申请人填报《个人申请表》(纸质稿)和《汇总表》(电子稿)上交班级奖学金评议小组。班级评议小组将所有申请同学按不同奖学金申请类型汇总在张《汇总表》上。
2.10月16日-10月18日
班级审核及公示:以班级为单位,审核申请者奖学金评定资格(非学业因素、体测成绩、GPA成绩、综合成绩排名等),报班主任审核认定。审核无误后将申请名单在班级内公示一天,接受班级成员的监督。如有异议,在征得班级评议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
3.10月18日
公示结束后,班长需将《个人申请表》和《汇总表》纸质稿在10月18号前上交学工办(电竞博彩
331油梅香老师)。成功上交纸质稿后,以班级为单位用“班级名+对应奖学金+共X人”的方式命名《汇总表》发送邮箱youmeixiang@imdianjing88.com。
4.10月19日-10月21日
学院公示: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学校奖学金、方逸华奖学金和毛子水先生清寒优秀奖学金和退役复学奖学金拟推荐名单并公示
四、注意事项
1.以班级为单位,成立以班主任任组长、带班辅导员、班委和其他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班级奖学金评议小组,负责民主评议工作, 确保申报材料属实。班级认定评议组成员中,学生代表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10%。
2.奖学金个人申请表请严格按照要求填写,尤其是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浙江省政府奖学金须严格对照《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样表》(附件6)、《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样表》(附件17)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样表》(附件16)进行填写,如填写格式错误则退回重新填写,纸质稿切记要正反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如果填写内容失实的,则直接取消评选资格。由于退回重填而导致逾期的,则不再受理申请。
3. 纸质申请表中的签字必须为签字人亲自手写,纸质申请表中,除签名外,其他部分均要求电脑打字后打印,不要手写;待纸质申请通过学院评审公示后再进行网上申请操作;院系意见和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名均手写。
4. 根据 《宁波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宁大政〔2021〕45号)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之间不可兼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捐赠奖学金可兼得,其他奖学金不可兼得。捐赠奖学金感谢信及网上申请待学院公示后提交,具体可参见《评奖、评优工作补充说明》(附件17)。
5.如有不明之处,请联系油老师17815626596。
五、监督与投诉
学工办负责学院评奖的过程控制和指导监督,并在评奖期间设立咨询、投诉信箱和电话,受理学生的咨询和投诉。联系人:油老师 办公室:电竞博彩
逸夫艺术楼331办公室
投诉邮箱:youmeixiang@nb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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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办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