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加强学生寝室文化建设,展示学生寝室个性风采,营造整洁、和谐、文明、向上的学习和生活氛围,根据《宁波大学文明寝室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及上级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于近期开展宁波大学2012-2013学年文明寝室与特色寝室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校本专科学生寝室
二、评选类别及要求
(一)文明寝室
1. 寝室内务卫生检查无不合格,并保持2次及以上优良(以后勤管理服务中心检查结果为依据,见附件);
2. 无寝室安全违纪记录;
3. 寝室成员无违反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行为,未受过纪律处分;
4. 寝室成员团结友爱,互帮互助,和谐相处,积极向上,学风良好;
5. 在文明寝室建设过程中,寝室成员或团体至少拥有一项较为突出的文明行为或寝室亮点。
(二)特色寝室
特色寝室必须符合文明寝室的评审要求。在此基础上,特色寝室不限类别,内涵各寝室自行挖掘,自行命名申报,旨在创建一批在学习、理论、学术、科技、美化、文化、文娱、体育、公益、励志等方面的特色寝室。以下范例供参考:优良学风寝室、科技创新寝室、党员示范寝室、考研特色寝室、文艺活动寝室、学生骨干寝室等。
三、评选数量
2012-2013学年文明寝室按我院寝室总数(包括混合寝室)的2%评定共3个;评选产生各类特色寝室3个左右。
四、评选步骤:
(一)组织申报阶段(6月13日—6月18日)。各寝室长积极申报,填写《宁波大学文明/特色寝室申报表》(见附件),并附相关佐证材料,于6月18日前上交学院学工办(西区厚德楼411)。
(二)学院推荐阶段(6月20日—6月25日)。学院对相关寝室递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初步确定本学院相应的候选文明寝室(按学院寝室总数的2%候选)和候选特色寝室3个,公示无异议后于6月25日前推荐至宁波大学党委学工部。所有材料需递交电子材料和书面材料各一份。
(三)学校评定阶段(6月27日—7月4日)。宁波大学党委学工部组织有关人员成立评审小组对各学院报送的文明寝室和特色寝室进行材料审核与实地考察,评审确定获奖寝室,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并表彰。
五、奖励办法:
(一)学校对获奖寝室授予证书,并在寝室门口悬挂相应标牌;
(二)获奖寝室优先推荐参评各类市级相关荣誉;
(三)文明寝室、特色寝室成员在非学业因素考核相关条款中可作为获得评优的依据。
附件一:宁波大学2012-2013年度卫生检查结果表下载附件
附件二:宁波大学文明/特色寝室申报表下载附件
宁波大学艺术学院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