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2015年宁波市慈善总会按我校“一日捐”解缴数额,配给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我校本年度助学金额度。据甬慈[2014]3号文件精神,根据市慈善总会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评定彩虹慈善总会助学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已列入2015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或最近家庭发生特殊困难的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甬籍为主。
二、资助金额及人数:
资助金额为3000元/人,资助人数为1名。
三、申请办法:
申请资助学生于10月19日向学工办提出申请,填写《宁波市慈善总会高校在校生助学申报表》,“申请理由”一栏由学生本人认真填写,居(村)委会和街道(镇)主管部门意见两栏分别填写“见附页”,同时在《宁波市慈善总会高校在校生助学申报表》后附上《宁波大学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状况调查表》(须有乡镇以上部门盖章)复印件。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87600446。
附件: 1. 宁波市慈善总会高校在校生助学申报表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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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