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强学校“课程思政”建设,交流“课程思政”改革的经验,提升课堂教学改革质量,活跃教学研讨氛围,本学期继续在全校范围推出“课程思政”公开观摩与交流研讨活动,课程与上课教师由学院推荐,每个专业每年至少开设一次公开观摩课。请各学科性学院教师教学发展部推荐教学经验丰富、课堂教学效果显著的教师为全校开设观摩课。公开观摩课具体要求如下:
一、开课教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二、课时一般安排为2节课,听课教室要求留出30位左右听课座位(如座位数不足请更换教室)。
三、观摩课程安排上,要注重推荐学生评价好、教学效果显著的课程。
四、在观摩课开课一周前,要在学院网站发布通知(校内通知由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负责发布);观摩课要作为院、系、专业教研活动予以重视,学院领导、专业负责人、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本专业任课教师、本专业参加助讲培养的青年教师必须参加(特殊情况除外),尤其是一些专业性比较强的课程。欢迎其他教师参加课程观摩。
五、观摩课后要组织交流研讨,时长可根据课后时间确定,学院要邀请督导到场点评指导,参加研讨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学院领导、专业负责人、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本专业教师、本专业参加助讲培养的青年教师。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将全程参与,交流结束后学院把研讨记录交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六、观摩课要求全程录像,观摩课结束后二周内请把课堂实录视频、教学大纲、课件及《宁波大学课程思政公开观摩课教学设计表》等教学材料上传至//4hxt5ntr.mh.chaoxing.com。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将于学期末邀请专家进行评审,并确定优秀课程思政公开观摩课。
各学科性学院请根据要求安排观摩课,填写《宁波大学课程思政公开观摩课推荐表》,于9月28日前交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并发送电子稿。
联系人:王海燕,黄陈月莉楼202室,电话888235/551345,Email: [email protected]。
附件1:宁波大学课程思政公开观摩课推荐表
附件2:宁波大学课程思政公开观摩课教学设计表
附件3:宁波大学课程思政公开观摩课教学材料上传操作手册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