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教师:
根据《中共宁波大学委员会关于“课程思政”教育教学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宁大党〔2017〕66号)要求,本学期将开展“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项目第一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19年立项的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项目(本科生类)(详见附件1)。
二、验收要求
1.填写《“课程思政”教学总结表》(附件2),要求深入挖掘提炼各门课程所蕴含的思政元素和德育功能,充分梳理各门课程的思政教育内容,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的十九大精神、做人做事的基本道理和要求融入课程教学。
2.填写《“课程思政”教学案例表》(附件3),要求案例应有效结合社会热点焦点和相关领域的代表性问题,应包含思政元素,具有德育功能,突出社会主核心价值观教育、科学精神教育和人文精神教育。
3.要求至少开设一次课程思政公开观摩课,并提供学校教师发展中心或学院证明。
三、验收评审
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教学目标明确,课程思政教育内容充实并取得一定成效的课程给予验收优秀。
四、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汇总后于10月23日前将《“课程思政”教学总结表》、《“课程思政”教学案例表》、《课程思政示范课验收汇总表(本科生)》及公开观摩课的开设证明一式一份交教务处,并发送案例表、总结表及汇总表的电子稿至[email protected]。
五、其他
联系人:王海燕(黄陈月莉楼202室,电话:888235/551345)
附件1.宁波大学“课程思政”示范课立项汇总表(本科生类)
附件2.“课程思政”教学总结表
附件3.“课程思政”教学案例表
附件4.课程思政示范课验收汇总表(本科生)
教务处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