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宁波大学2018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性意见》(宁大政〔2018〕22号)文件要求,现启动我校本科课程教学大纲的修订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教学大纲应包括课程基本信息、课程目标及学生应达到的能力、课程教学内容与学时分配、课程教学方法、课程的考核环节及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方式、本课程与其它课程的联系与分工、建议教材及教学参考书等内容。本次修订的具体格式参见附件1《宁波大学2018版课程教学大纲格式》,具体示例参见附件2-4。各学院可在附件的基础上稍做改动,但必须有达成度计算方法,且同一学院的大纲格式及达成度计算方法要统一。
2. 鼓励教师开展教学方法与教学模式改革。倡导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的课堂教学模式,引导学生课外阅读、查找资料、团队合作等课外学习。
3.鼓励采取多元化考核方式。采用多元的考核方法,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规范学生的过程性评价,如作业、考勤、考试、讨论等。明确教学过程考核、期末考核方式,平时成绩、期末考核成绩占总成绩比例。
4.教材应该尽量选择最新版国家规划教材、各级重点建设教材与优秀教材;并根据教材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同时推荐课程3-10本参考书目。
5.教学大纲是根据专业培养方案设计该门课程教学的指导性文件,为教师开展教学活动和学生选课、修读提供指导和参考。请学院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组织相关课程负责人认真撰写课程教学大纲,并做好相关审核工作。
2018版通识必修课程大纲定稿请各相关学院于9月21日(下学期开学第2周周五)前完成,要求教学副院长签字、学院盖章的纸质稿1份,电子稿发教务处张燕邮箱,教务处汇总后将发给各学院使用。
2018版各专业课程教学大纲定稿请各相关学院在9月28日(下学期开学第3周周五)前完成,电子稿发张燕邮箱。学院将各专业大纲汇编成册(教学副院长签字、学院盖章)提交教务处存档。
联系人:张燕,电话:87600440,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教 务 处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