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拟开设的公共选修课程和通识选修一般课程须报教务处审核,其中152-171四个学期已审核通过的课程(附件5、附件6)无需重复申请。通识选修一般课程不受理新增课程的申请,只受理未经审核的已立项的通识选修一般课程。
2.公共选修课拟开课教师须填写《宁波大学公共选修课程审核申请表》(附件1),通识选修一般课程拟开课教师须填写《宁波大学通识选修课程审核申报表》(附件2),多位教师合作开设一门课只需共同填报一份申报表。
3.开课学院需对本院申请课程进行汇总,初审通过后,填写《宁波大学公共选修课程审核申请汇总表》(附件3)和《宁波大学通识选修课程审核申请汇总表》(附件4)
4.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公布审核通过课程清单。
各位老师请在10月17日前将《宁波大学公共选修课程审核申请表》、《宁波大学通识选修课程审核申请表》、《宁波大学公共选修课程审核申请汇总表》和《宁波大学通识选修课程审核申请汇总表》打印稿各一式一份交至教务办,并发送电子稿至[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姜怡 ( 电话:8760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