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任课老师:
2017-2018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即将开始,为统筹安排各项工作,现将研究生期末考试有关要求与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1. 学校统一安排的公共学位课考试时间为第18周
考试科目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考试时间:2018年1月8日周一晚上5:30—8:00;
考试科目2:【第一外国语】
考试时间:2018年1月12日周五晚上5:30—8:00。
2. 学院排考课程的考核时间一般为第17周;
3. 考核时段一般为:上午8:45~11:15;
下午13:45~16:15;
晚上17:30~20:00;
4. 补(缓)考统一安排于下一学期的第二周进行
二、考核工作要求
1. 各学院应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和《宁波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研究生的程学习进行考核。考核方式、考核命题要以课程教学大纲为依据,难度适中,有一定的覆盖面,能反映课程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并附有详细的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考前任课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考核内容进行讲解泄露,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类型。公共学位课、必修课一般应进行闭卷考试,统一采用《宁波大学研究生期末考试卷》格式。其它课程可采取考查的形式进行,一般应使用统一的宁波大学答题纸。
3.开课学院统一负责试卷的送印和保管。试卷的各个流通环节都要做好保密工作。经分管院长审核签字后,由任课老师或学院研究生秘书于第16周完成送印。各学院可以自行印刷试卷,也可凭“研究生考试命题审批表”送文印中心去学校印务中心印刷(费用由研究生院结算)。如需学院统一印送,请于12月25日前将试卷样张和命题审批表等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4.研究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考试证或宁波大学“一卡通”(要求照片清晰),并按指定考就座,无证者不得参加考试。无证、缺考、作弊者考试成绩均记为零分。
5.考试成绩一律采用百分制计分。考试结束后二周内,任课教师完成系统内登分,并将课程考试空白原卷、标准答案、学生答卷、成绩单原件等教学考试档案交开课学院保管。
6.笔试时间一般为2.5小时。考场一律要求隔座安排座次。
三、无法参加正常考核者的安排
确因伤病等不可抗拒原因无法参加考核者,可凭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在考前申请缓考。申请者须填写《宁波大学研究生缓考申请表》,经任课教师、导师、学院同意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后,方可缓考。申请书原件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备案,复印件一式两份,一份交至学院研究生办公室保存,另一份交任课教师。医院证明原件交留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缓考申请于第16周周五截止,逾期不再补办。
四、考核纪律要求
期末考试期间研究生院将组织进行考试巡视,各学院务必加强期末考试组织工作,成立院级考试巡视小组,要求监考教师认真监考、规范监考程序;在考前认真组织学生学习《宁波大学考场规则及违规处理办法》(宁大政〔2015〕25 号),要求学生认真复习、积极迎考,杜绝作弊现象的发生,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别强调,学生不得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将电子通讯工具(需关机)或书本等物品集中放在讲台上或监考教师指定的地方。
五、监考工作要求
望各学院务必加强对监考工作的重视,在考前认真组织教师学习《宁波大学考场规则及违规处理办法》(宁大政〔2015〕25 号)、《宁波大学监考规程》等有关文件,要求监考教师认真监考,规范监考程序,及时到位监考。学校统一排考的课程,监考老师需提前半小时到考务室(5-102)签到并领取当天的考卷。考试期间做好参加考试学生的签名手续(所有参加考试学生填写参加考试签名表)。考核结束时,务必规范收卷环节,杜绝发生收卷份数与实考人数不符的现象。
六、考务及成绩登录
1.各学院需填写《期末考试安排表》(将学校统一排考课程需要落实的监考教师也列入该表)并于12月18日前将纸质表及电子文档交至研究生院。有关期末考试各安排事项(含公共学位课),学院须及时通知研究生和相关监考教师。
2. 请各位任课教师于2018年1月17日之前将成绩输入管理系统,并在2018年1月18日之前将学生答题纸、任课教师签名的系统打印成绩表、任课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自评表及其他相关教学考试档案材料交至厚德楼417办公室。
七、其他
1. 无故缺考者不得参加缓考或补考。
2. 公共课的补考、缓考工作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安排,专业课的补考、缓考工作由各学院统一安排。
3. 期末考试相关表格可见附件
附件:
1、研究生院考试通知://graduate.imdianjing88.com/info/1016/12873.htm
2、2017-2018年第一学期公共课期末考试安排表(电竞博彩
)
3、期末考试相关表格
电竞博彩
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