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教学环节,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和技能,分析解决理论和实际问题的综合训练环节,是培养和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写作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是衡量教学水平的重要依据,是学生毕业与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及《宁波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宁大政[2019] 89号)的文件规定,为了保证质量,加强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整体工作安排
2024届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工作分为五个阶段:
(一)启动阶段(2023年11月3日前):确定指导教师、申报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师生双向选题,指导教师下达任务书,指导学生查阅文献、上传任务书至网上办事大厅本科生毕业设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做好开题前期工作。
(二)开题阶段(2023年11月24日前):在广泛查阅资料的基础上,完善课题研究方案,完成文献综述、外文翻译(根据细则自定)和开题报告等工作,组织开题论证和初期检查工作,文献综述、外文翻译(根据细则自定)和开题报告的文档上传至系统。
(三)实施阶段(2024年5月17日前):进行课题的实验、设计、调研及结果的处理与分析等,完成毕业设计说明书或论文写作,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审阅和修改完善,论文正文上传至系统。
(四)答辩阶段(2024年5月31日前):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资格审查、答辩与成绩评定、评优,并完成本系统和教务系统的成绩输入。
(五)评价阶段(2024年6月21日前):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质量的总结、材料归档、评估和检查。
二、组织和领导
学院应高度重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和《关于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要求,授予学士学位均须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学院在结合培养方案、教学大纲和专业认证基础上,原则上要求普通本科生、第二学士学位、来华本科留学生均须完成论文(设计)实践环节, 制订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细则和评价标准,具体组织、实施本学院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强化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过程管理,监督和检查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要加强指导教师的力量,注重青年指导教师的培养;要充分调动指导教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保证指导教师和学生的精力投入。学院要加强对指导教师指导工作过程的检查。积极为学生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创造条件,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的顺利进行,保障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稳步提高。
三、过程管理
在规范毕业设计(论文)各教学环节的基础上,应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的过程管理。
(一)严把选题关:选题是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第一个环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选题必须紧扣专业培养目标,体现本专业基本训练内容,使学生受到比较全面的锻炼。选题要有新意、有所创新,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选题的大小和范畴应适当;选题务必结合实际,研究类课题应结合经济建设、文化建设与社会建设等实际;实践类课题应结合工程实际,在保证基本工程训练的基础上做一些提高性的、拓展性的设计研究;应选择那些能满足教学要求并有实际意义的选题。以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实践工作为基础的毕业设计(论文)比例超过50%。原则上“一人一题”。严格控制课题的重复率,确有价值的重复性选题,在内容和要求上应作适当的改变。
(二)加强开题论证:各专业应组织召开毕业设计(论文)开题论证会,严格审核毕业设计(论文)前期材料,审核课题的研究方法、方案及实现途径等是否科学合理,把好开题关,以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稳步提高。
(三)加强写作辅导:加强对学术研究方法的指导,培养学生良好的学术道德,认真对待自己的研究工作。实验结果、调研数据等要真实,严禁伪造、杜绝抄袭,应遵循良好的学术规范,如引用他人文章或者著作的语句一定要标明出处。学院要组织做好阶段性的检查,确保高质量完成指导工作。
(四)严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关:毕业设计(论文)必须经过答辩资格审查,在所需材料齐全,且已上传至系统,指导老师同意下方可参加答辩;要规范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程序,有条件的专业应聘请校外专家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四、具体要求
(一)各学院应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选题、下达任务书、开题、实施、答辩等环节的检查和监督,工作要落在实处,避免流于形式。
(二)为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数由各专业指定标准,最多不超过6人;论文选题要确保与专业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的一致性,并严格做到一人一题、三年不重复;有认证要求的专业要确保毕业设计的选题数量和质量,严格控制论文类型选题的比例。
(三)指导教师是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环节的直接执教者,务必做到及时下达任务书,指导学生收集、查阅文献资料和调查研究,指导学生完成文献综述、外文翻译(根据细则自定)、开题报告,并给予评阅;检查进度和计划执行情况;审查论文初稿,指导修改定稿;坚持原则,杜绝低级错误的出现,防止抄袭、剽窃;认真评阅论文,写出客观评语。为加强指导工作,建议各学院建立指导小组,每个小组由3-4名专业相近的指导教师组成。指导小组应定期开展活动,研讨工作中遇到具体问题。
(四)各学院要组织好初期、中期和后期阶段性检查,全面做好指导教师的检查考核工作,及时收集阶段性材料。毕业设计(论文)材料按审核式评估要求提交相关归档材料(见附件1)。
(五)各学院应重视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的总结,总结内容主要包括选题情况分析、毕业设计(论文)组织与管理工作情况、指导教师的指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工作设想等,并及时组织对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进行评估分析。
(六)在论文答辩过程中,对第一次答辩不及格人数,学院可根据专业和参加答辩人数进行合理控制。对于第一次答辩不及格者,学院应对其加强指导,对一次答辩成绩不及格者,至少须经两周的整改方准参加再次答辩。如二辩仍未通过,可先申请延长学业,并于下学期开学第一、二周参加补答辩。
(七)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须在成绩评定为“优秀”的毕业设计(论文)中产生,由学院按照不超过专业毕业学生人数的5%向学校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参评者,其当年度指导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中至少有一篇的成绩评定为“优秀”,且无“不及格”设计(论文),由学院按照不超过当年指导教师总人数的5%向学校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指导教师经学校评定后予以发文表彰。
(八)教务处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宏观监控,组织对全校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进行抽查,学院对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进行全面监控。有认证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生毕业实践教学环节的抽查重点。督评中心检查毕业(学位)论文的选题、开题、阶段性进展报告等过程是否规范,教师指导是否尽责,论文评审与答辩环节是否规范等。
(九)为预防和规制学术不端行为,学校建立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检测制度。2024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均须在一辩前经学校统一的毕业论文查重系统查重检测,凡总文字复制比超过25%或段落复制比超过35%的设计(论文)不允许进入答辩环节,对于文字重复率过高的论文将分别要求整改、延期答辩,直至取消答辩资格等处理。系统配置每生两次查重检测,答辩前后各一次。
(十)2024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和成绩录入在2024年5月31日前结束,并按教育部要求做好毕业设计(论文)最终版上传工作,6月21日前完成全部归档材料,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的督导检查、查重情况、外审评价、抽检结果均纳入学院年度考核相关项目的评分依据。
(十一)在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和要求、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符合专业认证规定的前提下,毕业设计(论文)除传统形式外,可以采取多样化形式。多样化形式申请与认定参照文件执行。申请者需在2023年11月3日前递交申请并按照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由学院组织专家审议后报教务处审批通过(规定日期后不再受理申请)。
材料名称 |
各项工作或材料报送时间 |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专业评分标准 |
2023年11月3日前上传至系统 |
答辩委员会名单 |
2023年11月3日前上传至系统 |
办理毕业设计(论文)多样化形式审批(学生递交申请,并按照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由学院组织专家审议后报教务处审批通过),并上传汇总表 |
办理时间:2023年11月3日前,并上传至系统 |
学院初期检查(内容:出题质量、导师资格、指导数量、任务书、文献综述、外文翻译(根据细则自定)、开题报告、开题论证结果等)的检查 |
初期工作结束后两周内 |
学院中期检查(内容:工作进度、工作态度、纪律情况、过程记录卡、毕业设计(论文)多样化材料等)的检查 |
中期工作结束后两周内 |
答辩时间、地点和小组名单 |
答辩前一周在系统中完成并公布 |
提交拟推校优论文等相关材料 |
二辩前 |
学院自查答辩过程、成绩评判、各类评语表、答辩记录表等,检查结果以纸质及电子稿形式在检查结束后一周内交教务处 |
答辩后一周内 |
学院自查学生论文材料、过程材料,档案材料学院上传到系统的情况,学生的承诺书必须本人签字,书面存档 |
答辩后两周内 |
1.《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纸质+电子) 2.《优秀指导教师登记表》(纸质+电子) 3.《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纸质+电子) |
纸质材料要求2024年6月21日前送至黄陈月莉楼202室,并将电子版上传系统 |
联系人:蒋世婕
联系电话:87600273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1.毕业设计(论文)材料归档要求
教务处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