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教学检查是稳定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的一个重要手段。为了使各学院更好地了解本学院的教学状况,并使教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得以及时处理,请各学院按以下要求认真做好开学初第一周教学自查工作。
一、请各学院务必制定教学检查方案,并组成以教学副院长带队的教学检查小组,对本学期开设课程进行为期一周的全面检查。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1. 本院所开课程教师、学生到课情况,是否有迟到、早退或缺课现象;
2. 上课地点与课表是否相符,排课合理情况;
3. 课堂纪律情况;
4. 所开课程的教材到位情况;
5. 每门课程的线上教学准备情况,以确保万一疫情突如其来,课程教学能随时转场到线上(请于8月29日前,填写之前发在本科教务工作钉钉群里的《2022-2023第一学期教学任务汇总表(0819)》中的线上教学准备排摸结果,电子版通过钉钉发送给教务处章静芸);
6. 开学初受疫情影响无法到课堂上课的学生的线上上课(含线上辅导)情况等;
7. 课程教学日历上传至教务管理系统情况(开学第一周完成上传)。
二、将教师的到课、教材的到位等检查情况及时用电话反馈给教务处。如发现教师未按时到课、教材未到位,需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是否按时反馈教学检查结果,将作为评价学院教学工作的依据。
三、各学院根据检查的内容,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和总结,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四、教务处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全校各校区的教学组织、教师及学生的到课情况进行检查。
教务处联系人:章静芸;电话:888231(短号:693476)
宁波大学教务处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