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现转发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做好就业育人“共创行动”相关工作的函,按照《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印发就业育人“共创行动”相关工作的通知》(高学会[2022] 21号) 要求,我校拟开展就业育人“共创行动”相关工作。
一、工作要求
(一)围绕就业育人“共创行动”校企合作项目案例, 组织开展创新咨询、标准研制、专项试点等工作,推荐具有良好校企合作经验的企业(按学科不限数量)。(见附件2)
(二)积极推荐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专家资源,构建全国上下联动的校企合作就业育人专家库(每个学科不超过5名)。(见附件3)
(三)参与就业育人“共创行动”新闻宣传工作。
二、申请条件
(一)认同就业育人“共创行动”理念,积极参与和组织相关活动。
(二)具有开展相关校企合作工作的经验,具有开展校企合作标准研制工作的人员条件和保障条件。
三、截止日期
首轮申请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21日。
四、联系人
教务处:蒋老师,87600273
学生处:王老师,87600778
教务处 学生处
202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