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省高等教育工作会议和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提高高等教育教学质量,根据近日下发的《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6〕83号),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2016年度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 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的有关要求参照《关于开展2013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326号)、《关于开展2013年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332号)。要突出高等教育教学综合改革,特别是围绕加强本科卓越人才培养、推进高校应用型建设、落实创新创业教育、推动高职创新发展、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等方面,在人才培养模式、学业管理、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课堂教学创新等环节所作的新探索、新努力。(详见附件5-6)
2.有省级教改、课改项目未结题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每位教师最多申报主持一个项目,参加不得超过二个项目,且同一项目不得同时申报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
3.有各级各类课程建设项目和教学研究项目基础的优先申报。
二、评审程序
由教务处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校内公示后向省教育厅推荐备案。省教育厅对所有推荐项目审核公示后,正式发文同意立项备案。
三、立项名额
我校本年度浙江省教学改革项目推荐备案名额为7项,浙江省课堂教学改革项目推荐备案名额为18项。
四、结题要求及奖励额度
1.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要求在C类及以上学术期刊发表一篇以上与研究项目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要求公开发表一篇与研究项目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
2. 以上项目的建设经费由各学院教学建设经费资助;
3. 对立项的项目学校奖励每项1万元,立项及结题各拨付50%。
五、申报材料
请各申报负责人认真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或《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详见附件1-2),由所在单位汇总并填写《2016年度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学院申报汇总表》和《2016年度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学院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3-4),于9月10日前将《申请书》一式2份和《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交教务处,并发送电子稿至[email protected]。
六、其他
联系人:姜怡,电话:87600817,696328,厚德楼415室。
附件 1.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
2.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
3.2016年度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学院申报汇总表
4.2016年度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学院申报汇总表
5.《关于开展2013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326号)
6.《关于开展2013年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332号)
教务办 2016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