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2年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建设立项名单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开展第二批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 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验收范围
1. 2022年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包括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课程思政示范基层 教学组织。(详见附件1)。
2.尚未结题的浙江省第一批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包括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
3.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参加结题验收的2022年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需填报《浙江省课程思政教学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附件2),经省厅审核同意后方可延长一年。尚未结题的浙江省第一批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不再延长。
二、验收材料
1.《浙江省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一式一份(附件3);
2. 《浙江省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案例表》一式一份(附件4,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提供)
3.《浙江省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结题验收报告》一式6份(附件5);
4. 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原件(原件由教务处审核后退回)及验收材料清单(附件6)各1份;
5. 每个项目所有材料装入一个牛皮纸袋,并将验收材料清单(附件6)粘贴于袋子表面。
三、验收程序
1.由教务处对参加验收的项目进行材料初审;
2.成立由校内外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对相关项目进行会议评审(汇报时间5分钟,汇报及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由校教学委员会对验收结果进行审议;
4.在校园网对验收结果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5.公示无异议后,将验收结果报送省教育厅。
四、验收标准
1.浙江省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原则上须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至少一篇与研究项目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标注项目号或项目名称等信息,且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
2.浙江省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须总结3个课程思政教学案例,填写《浙江省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案例表》(附件4)
3.所有浙江省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必须完成《申报书》的全部研究内容。
五、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2024年12月13日前将验收材料汇总后报教务处,并发送电子稿。
联系人:王海燕,黄陈月莉楼202室,电话:888235、551345;Email:[email protected]。
附件:
1. 2022年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清单
2. 浙江省课程思政教学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
3. 浙江省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
4. 浙江省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案例表
5. 浙江省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6. 浙江省课程思政教学项目验收材料清单
教务处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