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宁波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宁大政〔2021〕45号),省政府奖学金与校特等奖学金不可兼得,经学生协商、学工办资格复审,学院专项工作小组评审,现对前期省政府奖学金和方逸华奖学金的获奖人员做出更改,涉及同学名单公示如下:

根据《宁波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宁大政〔2021〕45号)、《宁波大学退役复学学生专项奖学金评定办法》(宁大政〔2021〕43号)、《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宁波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学工办资格复审,学院专项工作小组评审,现将2021-2022学年校级奖学金拟推荐名单公示,具体名单见下。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24日至10月26日,共3个工作日。如对获奖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邮件形式及时反映,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逾期不受理。联系人:蔡老师;联系电话:13566338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