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定2010学年“宁波大学姚祥兴、邹星缘助学金”的通知
各班级:
2010学年“宁波大学姚祥兴、邹星缘助学金”评定工作现已开始,具体工作布置如下:
一、评定对象:
具有宁波大学学籍、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生(新生不在评选范围内)。
二、评定名额及金额:
2010学年评定名额为2名,每名金额为4000元人民币。
三、评定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具有乡镇、街道以上单位证明),被认定为本学年宁波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学习勤奋刻苦、学习积点分在班级前40%,无必修不及格课程;
3、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品德优良;非学业因素评价指标有3项以上为“优秀”或“有”;
4、本学年无违纪处分;
5、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大者优先。
四、助学金评审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于11月15日前向学工办递交助学金申请表,申请表后附上《家庭经济困难调查表》复印件。
2、学院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名单,并在学院内公示无异议后,11月22日前将推荐名单的申请材料、汇总表报学生资助中心。
附件:姚祥兴邹星缘助学金申请表
temp_10111115035070.doc
艺术学院学工办
201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