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召开共青团宁波大学第五次代表大会暨宁波大学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预通知》的代表名额分配,我院共有7名代表名额。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代表条件:
具有我院学籍的本科学生,共青团员或具有团籍的中共正式党员、预备党员;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近一年内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积极参加共青团、学生会和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密切联系群众,乐于为同学服务,学习工作生活各方面能起到充分的模范带头作用;热心团学工作,组织纪律性强,顾全大局,有较强的议事能力,能正确行使团员的民主权利和学生的正当权益。
二、报名程序
1、本次报名将采用基层团组织推荐与自我推荐两种方式进行,每个团支部有一个推选名额,经由团支部选举产生的代表人选统一填写代表登记表(附件一)。
2、请符合代表申请条件,有意自我推荐申请代表的同学,填写代表登记表(附件一)。
3、请各位申请人于3月25日上午10点之前将电子稿发送至249809255
@qq.com;书面稿交于分团委办公室刘瑜同学处(551530)。
4、届时分团委将择优推选最终参与校第五次代表大会暨宁波大学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人选,最终确定为我院代表的同学,分团委将发送短信通知并在学院内网上公示三天。
共青团宁波大学艺术学院委员会
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