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现将2022年暑期轮休及工作安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执行。
一、暑期与轮休
按照《宁波大学2022-2023学年校历》安排,暑期自2022年7月4日(周一)开始,至8月24日(周三)结束。对各类人员的放假轮休安排为:
(一)校院行政及教辅人员8月25日(周四)报到,教师8月26日(周五)报到,8月29日(周一)正式上课,教师要利用暑期做好备课及科研等工作。各党政管理干部、教辅人员、工勤人员实行轮休,轮休期为7月4日-8月24日,轮休期间落实好工作责任制,做到非双休日能照常办事,各处级单位、部门(含联合值班),要保证每天至少1名处级干部在甬,不得同时离甬。
(二)暑期允许学生留校,留校学生要利用学校资源加强学习和科学研究。7月2日—15日2021级本科生军训,8月26日(周五)老生报到注册,8月29日(周一)正式上课。
(三)本科新生8月28日(周日)报到,8月29日—9月2日2022级本科新生入学教育;研究生新生、预科新生8月31日(周三)报到,9月1日—4日研究生新生入学教育;9月5日新生开始上课。留学生新生9月2日报到;继续教育新生报到时间由继续教育与培训处和继续教育学院协商确定。请各单位、部门在以上报到日汇总报到人数,将教职工、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继续教育学生人数汇总表分别交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国际交流学院、继续教育与培训处。
(四)科技学院暑期轮休自行安排。
(五)附属医院及校办产业部门自行安排假期工作。
(六)参加2021级军训工作的各类人员,根据6月14日书记专题会议要求和学生处制定的军训工作方案开展工作,做到有序、灵活开展好军训工作,确保学生军训工作圆满完成。
二、暑期值班工作
暑期学校实行值班制度,各单位、部门要根据“不误办事”的原则,安排好假期值班人员。
(一)学校统一安排机关职能部门的中层干部承担总值班工作,24小时到校值班,其中晚上值班室在学校宾馆708房间,电话:18958226600,87600717,666717。每天上午8:30之前做好交接班。梅山校区管委会要会同海运学院、海洋学院、食品与药学学院及各单位、部门派驻的专职人员,安排好梅山校区24小时
总值班工作,其中晚上总值班室设在梅山校区教工宿舍8号楼201室,电话:87604058,18058593629,666886。
(二)各保障服务值班单位(保卫处、后勤管理处、校医院等)安排好假期24小时值班工作,保证校总值班人员指挥和调度,并做好假期车辆、餐饮、水电管理等各项服务工作。
(三)机关党政部门和各学院的党政人员、教辅人员、工勤人员由各单位、部门根据工作情况安排轮休,确保周一至周五每天有人值班,值班时间为每天8:30-16:00。因暑期锦绣活动中心施工,师生服务中心窗口单位回原单位值班。
(四)从7月4日起校车实行假期运行制,逢双休日不发车。假期班车接送至8月24日止,8月25日(周四)起班车恢复正常。后勤管理处应根据值班人数确定接送车辆数量和路线,并将2022年暑期班车运行路线公布内网。
请各单位、部门在6月30日前把假期值班人员名单、值班电话、值班地点等信息上传至OA系统“综合-学校值班表-二级单位、部门值班表”中(联系人:龚倩慧,电话:87600306,564996),同时请将相关内容上传至本单位、部门网页,内网由党(校)办统一公布,便于查阅。
三、暑期相关要求
(一)扎实推进重点工作任务。各单位、部门要根据学校2022年度党政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和年度目标任务,科学合理安排好本单位、部门暑期各项重点工作,在保证工作任务圆满完成的前提下,安排所属教职工轮休。
(二)全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各单位、部门要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台、防汛等工作。6月30日之前,各单位负责人要对本单位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工作、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加强对师生员工、特别是留校学生的关心关爱、安全教育管理和后勤保障服务。保卫处要严格门卫值班制度,加大校园检查巡查和安全监管力度,确保校园稳定安全。
(三)做好师生暑期防疫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继续毫不松懈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动态精准、分类掌握离校、留校师生员工的健康状况和行程轨迹,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师生须严格按照疾控部门要求和学校疫情防控管理各项规定,旅途中做好自我防护工作,尽量减少外出,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以及不得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教职工继续严格控制非公务、非紧急事由人员出国。
(四)切实做好教职工暑期管理。教职工跨省出行活动,要求须提前履行好审批手续(登录“教职工外出审批”APP,由二级单位履行好外出审批手续),报备行程。假期新报到教师,特别是从国外回来报到的教师要根据进校的标准严格按相关程序进入校园;做好暑期教职工疗休养工作,确保教职工疗休养安全、顺利举行。
(五)暑期留校学生管理要求。暑期留宿学生各项管理工作参照平时管理,对于因研究、学习、实践等正当理由,确需留在学校住宿的,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各学院审批后方可留校住宿。未经审批同意的,一律不得留宿。做好暑期学生社会实践实习等安全教育工作,严格执行实践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密切关注疫情变化。特别说明:暑期学生离校后将关闭校内电子通行证。留宿学生离开宁波市需提前做好请假审批手续,原则上不出浙江省。中途申请留宿学生,需提前3天向学院提出申请,经审批后方可开通校内通行证及留宿。
(六)严控校园进出管理。加强暑期学校门岗人员进出管理,校内人员一律凭校园通行证绿码,测温正常后进入校园。校外人员按照“校外人员非必要不进入校园”的要求,进入校园一律通过“宁大访客”系统预约,由校内业务单位审批同意后凭“校外人员通行码”经测温正常后准予入校。各单位、部门严格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进入校园人员、车辆管理的主体责任。
(七)做好学校后勤保障工作。利用暑期做好各校区宿舍、教室、办公室的改造、维修等工作,加强校园保洁、绿化和美化工作,维护好校园环境。保卫部门要加强暑期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对进出校门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执行;要加强车辆、外来人员的巡查和管理,加强值班巡逻及校园治安管理,特别是组织专门队伍加强在夜间对有关重点、要害部门(位)的巡逻,确保校园安全稳定。报警电话:校内678110,长号:13958355110, 87600110,校外110。后勤管理处要做好暑期宿舍管理、车辆、餐饮、水电管理等各项服务工作,求助电话:628890, 长号:13989369119,87600890。
(八)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各单位、部门所有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履职尽责,做好值班记录,确保手机24小时联络畅通。
如遇紧急、重要情况或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报告,及时妥善处理,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学校将根据疫情形势和属地防疫要求,随时调整假期轮休安排和学校门岗、人员的管控。
宁波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