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最美教师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相关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范围和条件
(一)推荐人选范围。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近3年获得市级及以上荣誉、在教育教学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
(二)推荐人选条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履行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准则,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教育教学业绩突出,深受家长、学生和业界同行好评。2022 年推荐中要重点考虑以下教师:
1.开展“四史”学习教育故事,打造特色鲜明、学生欢迎的思政课堂,与时俱进、业绩突出的思政课教师;
2.率先垂范、奋勇担当的党员教师;
3.有突出贡献的中职和高职学校教师;
4.弘扬中华传统文化的教师;
5.坚守乡村一线或海岛、助力乡村振兴的教师以及在边疆建功立业的支教教师;
6.体育、美育类教师;
7.致力于攻克“卡脖子”难题的领军人才教师;
8.退而不休、发挥余热的银龄退休教师。
曾获得中央电视台“最美教师”“最美乡村教师”的,不再列入本次推荐范围。
二、推荐要求
(一)我省可推荐2022 年全国最美教师候选人6名,我校可推荐1名候选人(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二)各单位请按照推荐人选范围和条件,严把思想政治关,把师德作为第一标准,做好宣传发动;严格推荐程序,紧扣推荐重点,好中选优,坚持向一线教师、向45 周岁以下(1977 年3 月以后出生)的教师倾斜,拟推荐人选要征求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
(三)请各单位于2022年3月29日前把申报表和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各1份),报人事处405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张晓萍;电话:87600365; 邮箱:[email protected]
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
2022年3月24日